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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长宇律师,中华律师协会会员,现为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律师。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房地产法律领域的研究及实践,擅长:房地产纠纷、建筑工程纠纷、二手房交易纠纷、国有土地转让纠纷、拆迁补偿纠纷、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等辩护工作。是典型的学者型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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盈科观点

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签了,但不想买了怎么办?

1、定金阶段:

这个阶段双方只是签订了定金协议,真正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还没有成立,严格来说不存在退房的问题,实际上是退定金的问题。一般情形下买方违约定金不退,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。

2、已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但未实际履行:

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要与对方协商,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,如果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,要以书面形式表示出来,签订正式解除合同协议。协议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双方同意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、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。双方达成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内容,对方都有权要求其履行,也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要求对方履行。

如果买卖双方中一方构成根本性违约,且达不成一致意见,那么根据《合同法》相关规定,有单方解约权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,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。对方有异议的,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。

3、已签订合同且已部分履行:

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,买方已经交付部分购房款,并办理了入住。这个阶段解除合同既有买方的原因,也有卖方的原因,比如卖方觉得房子涨价了,不想卖了,想反悔。这个阶段除与上述要求一致外,还涉及物业、装修损失、搬离时间等问题。

如卖方违约,装修损失应经过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,确定装修损失,买方还应与物业公司签订解除物业管理的合同,如达不成协议买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或申请仲裁,既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,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。

4、已经完成过户阶段:

买方缴税了个税、营业税、契税等房产交易税,且完成了过户手续,一般情况下此合同已经履行完毕,除非合同里有约定,否则一般情况下买方是不能退房的。但因担保机构,或者中介公司垫资,且合同有约定如买方拒不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,卖方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,要求买方退房并承担相应的损失。在房屋过户后发现严重质量问题也是可以退房的。

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,由于违约方的不同及所处的阶段不同,办理退房的程序也不同。房屋买卖不同于其他日常生活消费品的买卖,因为其交易周期长,涉及资金量大,技术问题多,权利义务关系复杂,所以对程序要求比较严格。退房过程中有很多细节问题要处理,稍有不慎就容易引起纠纷。因此,建议购房者事先就退房的问题咨询一下律师,或者请律师协助解决退房过程中的事宜,避免退房纠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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